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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备案解说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1-06 09:23:54
2024年11月1日之后新注册的公司,没有“宽限期”,设立登记时就要同步完成受益所有人备案;只有同时满足,
“注册资本≤1000 万元+股东全为自然人+无其他实际控制人”的小微主体,才可以在系统里承诺豁免,但仍需在设立当时勾选承诺,并非事后就不用管。
详细分以下3类
1.2024-11-01起:新设公司(含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办理设立登记的同时必须备案;符合豁免条件的当场勾选承诺即可免填受益人信息 。
2.2024-10-31 之前已成立的公司:统一在2025-11-01 前完成首次备案;若中途股权变更,变更后 30 日内补备 99。
3.豁免只针对“小微全自然人”且需在设立当时承诺,一旦后续引入法人股东、增资超1000 万或出现其他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动失效,30日内重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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