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新学期已经开始,家有儿女的你,是否关注过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呢?比如各阶段教育起始和截止时间应该怎么填?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答: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
问题1
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连续性学历(学位)教育的升学暑假期间可以正常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问题2
不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待业备考期间未取得相关学籍证明,且实际未接受全日制教育,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
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如果您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特别提醒:
对于一个年度内教育阶段发生变化的情况,如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也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只需在新增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将两个阶段的专项附加扣除截止时间和起始时间衔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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