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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2023年度纳税信用复评的纳税人注意,这项工作12月31日截止

浏览:23 发布时间: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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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

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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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3年度评价结果有异议的

请在12月31日前申请复评哦

Q

什么是纳税信用管理?

A

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税务机关每年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四个维度,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M、C、D五级

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与服务。评价年度为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Q

什么是纳税信用复评?

A

纳税信用复评具体指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认为部分纳税信用指标扣分或直接判级有误或属于非自身原因导致,而采取的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绵阳代理记账

 

Q

如何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A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一式两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绵阳工商代理

 

Q

何时申请复评?

A

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即结果发布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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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新设立纳税人,即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在2023年度期间设立的纳税人,可申请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绵阳财务公司

根据您企业的设立时间至您申请的当月,满足12个月条件的,可在当月起任一日期申请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税务机关将在次月依据您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信用级别。